近日,海南省政府印发《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》,海南将加大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,计划于2030年全省禁止销售燃油汽车。其中在配套基础设施方面,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物将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。但不少网友反映,目前已经建成小区已有车位,安装充电设施普遍较难,应该如何解决。对此。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回应,按照“以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,逐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”的思路稳步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。
据了解,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海南省政府工作要求,此前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制定了《海南省居住(小)区、建筑物、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(试行)》,明确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要求。目前,海南省既有住宅小区已安装充电桩共2262个,其中海口1333个、三亚159个、洋浦26个、儋州169个、临高39个、琼海54个、万宁117个、澄迈350个、文昌15个。
为破解建成小区已有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普遍较难的问题,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“以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,逐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”的思路稳步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。同时,拟采取“财政奖励、企业出资、个人筹措”的方式解决配套充电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难题。接下来,将从六大方面开展重点工作。
一是修订完善《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(试行)》和《海南省居住(小)区、建筑物、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,严格落实各类建筑物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相关规定和标准,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套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验收。其中,居住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0%规划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;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%规划建设;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%规划建设;其他类公共建筑(医院、学校、文体设施等)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%规划建设。
二是配合海南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完善《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》和相关配套文件,重点明确各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、责任部门及责任单位,确保2019年全省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接口4万个以上。
三是会同海南省财政厅、各市县政府、海南电网公司,全面摸排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及供电现状。研究制定财政奖励措施,解决老旧小区电力增容、防火隔离墙建设等资金筹措难的问题。
四是会同海南省发改委、海南电网公司启动老旧小区电容改造工作,探索建立公共电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,解决“峰谷电价”优惠政策落地的问题,确实降低充电汽车使用成本。
五是根据市场需求、小区车位现状和小区周边停车场分布等实际情况,探索对小区周边停车场、停车泊位进行改造,逐步增加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充电设施的容量,有效解决老旧小区新增配套充电设施场地不足的问题。
六是将充电桩建设纳入《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修订内容,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用户建设充电设施管理。